2017-04-29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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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宁波为市政府副市长
发布日期:2017-04-29 08:16:51  来源:合肥日报

  4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建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伟、张进、陈栋、陈葆华、阚建华、孔向阳、李兵,秘书长刘观宝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孔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冰,市法院院长许建、市检察院检察长胡胜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4人,出席3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姚凯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兵所作的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档案局局长李尚才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的调研报告;听取市监察局、科技局、经信委、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郭苏梅所作的关于对市政府工作部门部分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的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汪洋所作的关于《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

  会议期间,审议了《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会议决定,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牵头,对该法规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档案工作坚持“开明立档、开放兴档、求是治档、创新强档”的发展战略,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要进一步强化档案服务功能,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档案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审议了市政府工作部门部分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审议了《合肥市文物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开展文物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对增强文化法治建设、保护文化遗产、进一步提升我市对文物保护管理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有效落实评估结论和建议,确保地方性法规的合理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宁波为市政府副市长,并在会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全体会议。(合肥日报)


(责任编辑:孙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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