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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四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发布日期:2017-04-10 13:21:36  来源:合肥市纪检监察网站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市委工作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查纠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充分发挥了严格执纪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肥东县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贾贤勇节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16年9月15日(中秋节)晚,贾贤勇乘坐皖A-J966K公务用车,从合肥市天鹅湖畔小区到其在肥东县租住地和家人过节。第二天上午,贾贤勇又乘坐该公务用车,从肥东县租住地回到合肥市区住处。2017年1月,贾贤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缴纳车辆使用费100元。

  二、包河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林斌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15年2月,林斌担任包河区城管执法大队支部书记期间,多次使用区城管执法大队公务车(皖A-CG101),接送小孩上学。2016年12月,林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梦园市场监督管理所聘用驾驶员何进发违规使用执法车辆问题。经查,2017年2月12日(周日)上午,何进发驾驶梦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车辆(皖A-S7918)办理私事。2017年3月,何进发受到全区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除第一季度绩效工资,缴纳车辆使用费80元。

  四、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驾驶员王珏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17年2月12日上午,王珏驾驶公务用车(皖A-Q2540)到市疾控检测中心送标本途中公车私用。2017年3月,王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院通报批评,补交费用200元,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扣除三个月绩效工资。

  上述问题,是全市公车改革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既反映了少数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纪律观念淡薄、规矩意识缺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也反映了少数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抓而不紧,抓而不实。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敬畏纪律,严守规矩,警钟长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清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不断加大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公车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合肥市纪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孙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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