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6〕1912号),下达我市2017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600万元。经研究,拟将通过专家审查的“合肥市固定式机动车排污遥感监测点(二期)”项目作为合肥市2017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7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或合肥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人:合肥市环保局: 蔡 玲 63508125
合肥市财政局: 孙 华 6353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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