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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07-11 12:21:07  来源:合肥市纪检监察网站

  近年来,为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促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市委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督办和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挥了教育警示作用,形成了有力震慑。现将全市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肥东县桥头集镇仙垱村党支部书记邹建平、村委会主任马芳银坐收坐支国家涉农补贴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5年,桥头集镇仙垱村“两委”研究决定,将该村71.52亩集体土地分别填报到11个村民组组长和村务监督委主任杜某某名下,将相关国家涉农补贴26721元分别直接打入上述人员存折,作为各村民组长绩效工资、秸秆禁烧补助和杜某某交通补助,邹建平、马芳银对此事负直接责任。2016年8月,邹建平、马芳银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长丰县岗集镇南洪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居委主任洪厚元等3人填写扶贫资料弄虚作假问题。2014年,岗集镇开展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为使扶贫对象阮怀明户资料报表中收入能够达到脱贫标准,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南洪社区社居委包联干部付世宝在《长丰县扶贫调查表》及《扶贫手册》中虚报填写阮怀明务工收入1000元/月,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12月,岗集镇纪委责令南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社居委主任洪厚元向阮怀明当面道歉;党总支副书记付世宝、南洪社居委副主任张其海(扶贫工作信息员)受到“红脸出汗”谈话处理,并向镇党委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庐江县白湖镇青帘村“两委”委员、会计李广开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2年,李广开在村“两委”商议并安排下,先后以张某某、金某某、章某某三户农户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和一般贫困户新建房屋资金共计18000元,实际支付给张某某户1000元、章某某户1500元,剩余15500元违规支付村“一事一议”工程费用。2016年12月,李广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巢湖市烔炀镇中李村党总支原书记司友成等6人违规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经查,2008年7月,时任烔炀镇中李村党总支书记司友成与时任村委会主任鲍发根、党总支副书记何甫元、镇聘计生专干(妇女主任)谢燕萍、村聘干部方国忠、张业共同商议,提供虚假材料,违规为他们6人及其亲属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16年4月和8月上述人员退还违纪款至社保基金专户。2016年10月,司友成、鲍发根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方国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何甫元、谢燕萍、张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坚决查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今年是全市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年脱贫攻坚,四年巩固提升”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对问题典型、情节恶劣的,相关纪检组织要及时请示汇报、直接调查核实;要坚持进村入户,注重在最基层、第一线直接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要持续加大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激发责任意识,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职能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为全面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合肥市纪检监察网站)



(责任编辑:孙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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